- 索 引 號:QZ07919-0101-2025-00008
- 備注/文號:南洪招委〔2025〕1號
- 發布機構:南安市洪瀨鎮中小學招生工作委員會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0
各村(社區)、市(鎮)直各單位、各小學: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維護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小學管理規程》和《南安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5〕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秋季我鎮小學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招生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就近免試入學,并接收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適齡兒童及居住在洪瀨鎮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入學(以下簡稱隨遷子女)。
7月15日前各小學根據本校實際制定好《××小學2025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張貼至本校服務區內的各村(社區)的顯要位置,向轄區家長告知新學年招生工作有關事項。7月20日到各片區學校領取《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附件1)。
二、招生對象
洪瀨鎮戶籍或居住在洪瀨鎮符合招生政策條件的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范圍
(一)洪瀨中心小學:市鎮直機關事業單位,洪東社區,洪西社區,洪北社區,洪南社區10、12-14組,建洪村4-6、8組,集新村11、13-15組。
(二)洪瀨第二小學:洪南社區1-9、11組,壩田村,集新村1-10、12組,建洪村1-3、7組,溪霞村9-14組。
(三)洪瀨第三小學:溪霞村1-8組,源昌龍閣灣小區。
(四)洪瀨中心小學東校區:溪霞村15-17組,第三批招生對象。
(五)註禮小學:譙琉村。
(六)西林小學:西林村。
(七)前鋒小學:前峰村。
(八)東林小學:東林村、葵星村部分。
(九)揚美小學:揚美村。
(十)葵山小學:葵山村、厝斗村、葵星村部分。
(十一)福林小學:福林村、三林村。
(十二)四都小學:都心村、前瑤村部分。
(十三)躍進小學:躍進村。
(十四)大洋小學:大洋村、前瑤村部分。
四、招生程序
招生順序:先招收第一批次,再招收第二批第一類。學校按照招生服務區域內適齡兒童登記戶籍時間(出生申報時間或戶口遷入時間)的先后順序依序招收第二批第一類招生對象,直至完成招生計劃數。如果招收第二批第一類招生對象后學校還有招生學位余額,再招收第二批第二類、第三類招生對象,如果登記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學位余額,不同類別的由學校按照批次的先后順序依序確定招收對象,同一類別的按照戶籍、住房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確定招收對象。未被洪瀨中心小學校本部、洪瀨第二小學、洪瀨第三小學招收的,由洪瀨鎮中小學招生工作委員會統籌安排到東校區及本轄區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小學報名就讀。
(一)第一批次招生
1.招生對象
①洪瀨鎮戶籍的適齡兒童
A.洪瀨鎮區學校(洪瀨中心小學、洪瀨第二小學、洪瀨第三小學、洪瀨中心小學東校區溪霞招生片區)招收各學校對應服務區域(詳見本方案確定的招生范圍)、符合招生對象基本條件(即招生服務區域內的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①實際住所地址與戶籍登記地址一致,實際住所指裝修好并配備生活設施且實際入住、有正常的水電費清單,接受入戶調查屬實(不含毛坯房),②適齡兒童與父(母)戶籍一致)的適齡兒童。
備注:同一套房產三年內只能1名適齡兒童在片區小學內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1個的家庭除外)且戶口(2025年3月1日前登記戶籍)、住房(住房為商品房的,一套僅登記一戶主)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適齡兒童。
B.溪霞小學今年起停止招收新一年學生,溪霞小學原對應服務區域的適齡兒童由東校區及洪瀨第二小學招收。其中溪霞村12、13、14組由洪瀨第二小學招收,第15、16、17組由東校區招收。
C.其他小學招收各學校對應服務區域(詳見本方案確定的招生范圍)的適齡兒童。
②政策性照顧的適齡兒童
A.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高層次人才子女。
B.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生活的港澳臺僑籍適齡兒童。
2.報名時間
8月1日至2日。
3.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①洪瀨鎮戶籍適齡兒童,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戶口簿,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到區域內學校報名。經各招生學校與派出所戶籍資料核對無誤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市(鎮)直單位干部職工(在編)的隨遷適齡兒童經洪瀨鎮中小學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核屬實蓋章后,到申請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②政策性照顧對象
A.軍人子女:符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泉教綜〔2013〕73號)及《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軍區政治工作局 福建省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聯〔2022〕1號)規定的軍人子女要求在南安區域內小學就讀者,由市人民武裝部于7月20日前持部隊子女就學花名冊、部隊證明、軍官證(士官證)或烈士證明書(軍人病故證明書)、戶口簿、軍人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教育局審核確認,由市教育局優先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
B.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符合《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規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要求在南安區域內小學就讀者,由市公安局于7月20日前持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的花名冊、公安英模證明書(公安民警因公犧牲證明書)、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教育局審核確認,由市教育局優先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名單由相關學校按規定時間公示。
C.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符合《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51號)有關規定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要求在南安區域內小學就讀者,由市應急管理局于7月20日前持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就學花名冊、消防支隊證明、消防證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教育局審核確認,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名單由相關學校按規定時間公示。
D.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南安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的駐南安高層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務工地、居住地小學就讀者,由家長(監護人)于7月20日前持《南安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申請匯總表》《南安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申請表》、高層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證件或入選文件、工作單位證明、身份證、居住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教育局審核確認,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關小學就讀,名單由相關學校按規定時間公示。
E.港澳臺僑籍適齡兒童:
(一)臺胞適齡兒童。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適齡子女,因家長在南安購房置業或工作等需隨父親(母親)在南安生活而要求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小學就讀的,依據《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文件精神,由家長(監護人)于7月20日前攜帶適齡兒童的通行證或居住證、《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及家長(監護人)工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教育局審核確認,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屬片區內公辦小學就近入讀,名單由相關學校按規定時間公示。
(二)港澳僑籍適齡兒童。2025年3月1日前(不包括3月1日)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生活的港澳僑籍的適齡兒童要求在居住地小學就讀者,由家長(監護人)于7月8日至9日攜帶適齡兒童的護照、家長(監護人)的戶口簿、家長(監護人)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或居住證(應在2025年3月1日前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寄居手續)、《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到申請就學的學校報名,經學校審核確認,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公示無異議,報市教育局審批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若申請就學的學校學位不足,市區港澳僑籍適齡兒童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周邊公辦學校就讀)。
4.材料報送時間:7月24日至7月26日,地點:鎮教育辦(江濱東路192號鎮政府2號樓2樓)。
(二)第二批次招生
1.招生對象
①第1類招生對象:符合招生對象基本條件且戶口(2025年3月1日及以后登記戶籍)、住房(住房為商品房的,一套僅登記一戶主)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適齡兒童。
②第2類招生對象:符合招生對象基本條件且戶口、住房(即為一套登記兩個及以上戶主的商品房)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適齡兒童。
③第3類招生對象:戶口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居住的租住戶、投靠親屬落戶等適齡兒童。
2.報名時間
第1類招生對象:8月8日上午。
第2、3類招生對象:8月8日下午(鎮區學校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對象時,招生人數達到計劃數后,則不再啟動后續批次招生)。
3.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①第1類招生對象應提供:《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戶口簿、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
②第2類招生對象應提供:《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戶口簿、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
③第3類招生對象應提供:《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戶口簿、居住證明材料。
(三)第三批次招生
東校區及有剩余學位學校招生
按照上級招生文件精神,東校區(可接收第二批次的招收對象)及在完成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招生對象任務后,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可以招收部分適齡兒童,按照以下順序進行招生。
1.招生對象
①第1類招生對象:父母一方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務工的非本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
②第2類對象:戶口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③第3類對象:戶口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父母一方在學校服務區域內購房并實際居住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④第4類對象:戶口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父母一方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務工、開店、辦廠并實際居住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⑤第5類對象:“長幼隨學”對象,同一父母的適齡兒童,其親兄、親姐在申請入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根據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本類別系在學位允許情況下的鼓勵性服務舉措,如學位條件不允許,將不執行該招生舉措。
2.報名時間、地點
8月13日到洪瀨中心小學東校區向洪瀨鎮中小學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臨時報名處設在洪瀨中心小學東校區)現場報名,繳交材料,簽訂承諾書,進行審核確認。
3.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①第1類招生對象應提供:《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戶口簿、居住證、務工證(即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證件)。本類別如出現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可提供學位數的,以居住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招收對象。
②第2類招生對象應提供:《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的戶口簿和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祖孫證明材料。本類別如出現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可提供學位數的,以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招收對象。
③第3類招生對象應提供:《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戶口簿、父母在學校服務區域內的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本類別如出現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可提供學位數的,以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招收對象。
④第4類招生對象應提供:《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戶口簿、務工證(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證件)、居住證明材料。本類別如出現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可提供學位數的,以務工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招收對象。
⑤第5類招生對象應提供:《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戶口簿(其親兄、親姐應在同一戶口本內)、其親兄、親姐就讀學校學籍證明。
五、招生要求
1.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各小學應于7月15日前向社會發布招生通告,各村(居)委會向轄區內本鎮戶籍的適齡兒童發放《南安市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樣式見附件2)。
2.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校未經批準不得擴招學生或招收上述規定招生對象以外的學生。在合理控制班生規模的前提下,如果個別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超過招生計劃數,可以適當擴大招生計劃,確保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嚴禁跨服務區域招收學生,嚴禁招收不及齡和重讀學生。確保小學起始年級嚴格按照不超45人/班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建立學籍并取消入學資格。
3.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派出所、市監所等有關部門,村(社區)、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核有關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相關村(社區)要指定專人配合鎮區小學入戶調查轄區內適齡兒童是否符合“兩一致”。同時,鎮區小學要統一組織到派出所核對招生對象相關信息。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由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予以嚴肅查處,對利用招生欺詐斂財的違法人員移交司法部門依法懲處。各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核有關材料,建立完整的新生備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檔),家長應將提交審核的報名材料放在透明的資料袋中,并在資料袋右上角貼上標簽,注明孩子姓名、性別、家長姓名以及聯系電話,審核人員和學校負責人必須在新生備查材料復印件上簽名。
4.增強服務意識、法治觀念和政策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切實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5.確保材料真實可靠。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作如下處理:①服務區域戶籍內的適齡兒童一律視為非該服務區域招生對象,由洪瀨鎮中小學招生工作委員會或中心小學統籌安排到周邊學校就讀;②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一律取消進入服務區域內學校就讀資格;③第三批次招生對象一律取消剩余學位就讀資格。
6.加強招生工作管理。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重點關注殘疾兒童少年、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等的入學情況,做好疑似失學輟學適齡兒童情況排查和勸返復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入學“一個不少”。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定報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批準。
7.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洪瀨鎮中小學招生工作委員會根據相關規定研究確定后執行。
附件:1.南安市小學“就近入學”申請登記表(樣式)
2.南安市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樣式)
3.南安市洪瀨鎮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報名時間表
南安市洪瀨鎮中小學招生工作委員會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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